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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戒毒的一些看法

发布时间:2016-04-03 点击数:847

社区戒毒所

1、社区戒毒的背景

戒毒,即毒品成瘾戒断治疗和康复治疗,是指针对吸毒人员所进行的戒断综合症的临床脱毒治疗、心理依赖性所致负性临床反应的精神矫正、临床后远期稽延综合征及身心不适的医学干预、吸毒人员社会功能缺失的帮教指导等综合性系统过程。在现代医学上,戒毒是一个以治疗精神障碍为主要目标的慢性脑科疾病临床治疗; 在社会学上,戒毒则是一个需要长时间且十分复杂的综合干预过程。戒毒工作经过几代人的努力不断适应社会的需求和发展,从清朝、民国、新中国成立、改革开放至今禁毒措施不断完善;从各种法律法规的不断改进完善到民众毒品危害意识的不断提高;从对吸毒人员以违法犯罪论处加以强制打压,到今天呼吁以人为本注重以教育挽救为主的戒毒新理念。反映出我国不断加快禁毒事业的新步伐和以国际接轨的禁毒意识。近些年,禁毒工作稳步推进,但也出现了众多问题,其中最痛心疾首的莫过于花大代价进行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再次走上复吸之路,使得之前的一切戒毒工作功亏一篑。鉴于此,国家对禁毒工作作出战略、策略的调整,在国家政府各部门努力下完善禁毒法律法规。《禁毒法》和《戒毒条例》对现阶段中国的戒毒模式与措施、方法做了重大的改动,同时提出了新的戒毒措施。《禁毒法》规定了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等戒毒措施。《禁毒法》改变了过去以强制戒毒为主导的戒毒方法,将最初对吸毒者以违法者对待加以惩罚转变为以治疗、康复、教育为主,突出了将吸毒人员视为病人的中心理念。

社区戒毒是让吸毒者在社区内进行毒品成瘾戒断治疗,这样,吸毒者摆脱了强制隔离戒毒的封闭束缚,吸毒者被置于开放的社会环境中,因此也就不存在重新适应社区生活的问题,避免或逐步消除了吸毒者因长时间隔离、封闭而形成的对社会的疏离、陌生感、隔膜感,从而使其社会化进程变得更为顺利、更有时效; 尽量避免了强制隔离戒毒造成的戒毒人员之间的交叉感染的问题。在社区戒毒过程中,吸毒者可切身感触家人、朋友、社会的关爱,有效克服了社会歧视,有效避免了反社会心理的产生,可以使吸毒人员社会生活能力得到提高,人格与尊严能得到更好的维护与尊重,更快的融入社会。

转变戒毒理念、整合戒毒措施、改变戒毒机构的性质、对吸毒人员的行为作出新界定。逐步从强制隔离戒毒过度到自愿戒毒为主,戒毒是小范围内的事过度到全民参与关乎国计民生切身利益的事。这一切的落脚点都转向了社区戒毒,社区戒毒集解决国家戒毒资源短缺、社会保障机制的健全、戒毒人员对人身自由的渴望及回归社会于一身。社区戒毒在美国、日本、英国等国家已有了成功的经验,针对具体国情社区戒毒在我国逐步完善、普及。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区戒毒也将不断走向禁毒大业的正轨。

3 社区戒毒的现实意义

3.1有利于贯彻以人为本的禁毒理念,强化禁毒效果,使戒毒人员回归社会

社区戒毒将吸毒人员放在自己生活的环境中,由街道,乡镇政府部门和家人、朋友、邻居帮助其戒毒。相对来说为戒毒人员从新寻找了一个更适合其戒毒、康复、回归社会的有利环境,更保证了其医疗、卫生、受教育、社会福利、政治权力的使等的实现。戒毒人员在自己熟悉的地方,更好的接触一些社会新的资讯和学习一些适应社会要求的专业技能。社区戒毒可以更易找出吸毒者诸如性格孤僻、家庭不和、人际交往障碍、结交的朋友等吸毒的深层次原因,从根源上治疗戒毒者身心问题。在社区中和自己的亲人生活在一起,遇到生活、心理、生理方面的问题容易寻求到帮助得到解决,能够从最深层次的方面来寻求戒毒途径。

3.2缓解国家禁毒资源少的压力,缓解禁毒经费支出

禁毒规模大,涉及方方面面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供给和分配,国家财政开支巨大。社区戒毒的开展有利于禁毒经费的节省,减少设立及正式从事戒毒工作的人员的编制。社区戒毒发动全民主动投入到戒毒工作中来,不求回报从大局出发利用自己的空余时间帮教吸毒人员,为国家为自己努力营造“无毒社区”。在此过程中,减少了国家禁毒经费的投入,把有限的资源用在更重要的地方。以公安机关为主导,街道、乡镇政府利用当地条件,一些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等的加入,力量大、资源足,能更好的实现戒毒效果。

3.3促进社会和谐,减少艾滋病传播

截至2013年底,全国累计登记吸毒人员247.5万名,其中滥用阿片类毒品人员135.8万名、滥用合成毒品人员108.4万名,分别占5.9%和43.8%;2013年全国新发现登记吸毒人员36.5万余名,依法查获有吸毒行为人员68.2万人次,依法处置强制隔离戒毒24.2万余名,依法责令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18.4万余名,三年未发现复吸人员88.9万名。如果把吸毒人员都当成违法者进行严厉打击并惩处,很可能引起吸毒人员强烈的反社会心理,不健康的心态加之外界诱因致使其吸了戒、戒了吸,破罐子破摔,自身丧失了改正的信心,甚至新生厌恨与社会对立,以身试法。毒品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由于吸毒所引发的艾滋病问题、犯罪问题众多,导致人们对吸毒人员的强烈不满。吸毒人员自身的生存问题和对相关艾滋病知识的缺乏使他们常常陷入更加尴尬的处境。社区戒毒从各方面出发创造一个适宜吸毒人员改过自新的环境。从社区得到预防艾滋病的预防指导和疾病知识,强化自身预防艾滋病的意识。及时得到家人和社区人员的关爱,消除其悲观厌世的情绪,主动避免艾滋病的感染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走出困境。从而达到促进了社会和谐和预防艾滋病传播的效果。

4 社区戒毒的难点

目前,社区戒毒还处于成长阶段,虽然有了不小的进步,但也只有少数地方开展得比较顺畅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很多地方的社区戒毒工作只停留在制度的层面。主要表现在: 首先,各个地方社区戒毒工作不均衡,经济发达的和落后的地方不均衡,城乡之间发展不均衡; 其次,社区戒毒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经费、制度执行、人户分离等具体问题还没落到实处; 再者,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过程中戒毒人员坚持率不高,很多戒毒人员因为监管力度不到位和自制能力比较差往往坚持不到最后便脱离社区戒毒。各戒毒部门间配合力度不到位,经常出现无人管和推脱责任的情况,戒毒人员脱离管极有可能流窜社会,对社会造成更大危害。

4.1戒毒人员思想难以转变,主动戒毒意识缺乏戒毒的落脚点应放在戒毒人员主动戒除毒瘾的意识之上,只有内因起作用了,外部条件才能促进事物的发>展。吸毒总有一定的原因,吸毒伊始这些原因之下就埋藏了很多问题。吸毒之后面对社会,大众往往将吸毒者仅仅定位在“社会不和谐因素”、“危险多发人群”、“必须强制管控的对象”等等负面角色。显而易见社会已对这一特殊群体进行了“标签化”处理,因为给他们了这种定位使得他们被外界孤立起来。自我潜意识中,吸毒者会认为自己跟普通大众真的不一样,而是属于某一特殊群体——“异类”。正如管理学中的皮革马利翁效应一样,他们接受了此种暗示,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导向了自我的不正确意识控制下的行为。至此之后价值观逐步扭曲,正面精神力量只是个笑话。对于自己的基本权利从不关心,对于生活质量从未想过,意识里更没有自我发展自我实现的愿望,不知道为何活于这个世界。在外界的帮助下,内心没有过好生活的意愿和能力,抵不住各种诱惑和克服不了遇到的困难,使将要成功的戒毒工作毁于一旦。

4.2 社区戒毒缺乏相应的资金来源

资金问题是主要问题,也是难点问题,关系社区戒毒的开展和一系列社区工作得以进展的关键。资金支持来源薄弱,社区涉及面广各地区发展不平衡,特别对于经济比较落后的地方政府财政开支举步维艰。财政收入用于强制隔离戒毒的设施人员配备和各种开支比较多点,对于社区戒毒则少有顾及,有的政府没有把社区禁毒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于社区戒毒所需的通信、交通、医疗设备常得不到经费的支持,戒毒所需药品没有稳定来源。财政、公益事业、捐赠没有统一资金来源的运作机构。对于资金使用没有监督机制从而导致资金使用不到位和滥用资金的情况时常发生,致使浪费了大量的戒毒资源。资金的短缺大大限制了社区戒毒工作的开展和戒毒效果的期望。

4.3 社区戒毒的法律法规尚未健全

作为一项重要的戒毒措施,《禁毒法》对社区戒毒的具体规定确不多,专门的规定仅有三条,并且较为笼统,缺乏可操作性。比如,在适用的程序上,《禁毒法》仅仅指明由公安机关决定,而未对具体程序做出规定;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之中强制力度不够,社区戒毒与强制隔离戒毒的衔接经常脱轨,社区戒毒的负责人员与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承接上未能到位。

4.4 社会对吸毒人员存在歧视歧视的存在阻碍了全社会对吸毒人员戒毒工作的开展,具有很强的危害性。对吸毒人员的歧视在广大民众心中长期存在,他们不愿同情吸毒人员。如果自己的家人中有人吸毒,很多人不愿让他人知道,觉得这是一件难以启齿、丢人的事情。很多民众将吸毒与艾滋病联系在一起,这其实也是一种变相的歧视,民众总认为卖淫嫖娼、吸毒、艾滋病传播等都是非常可耻的行为,进而将吸毒行为与一个人的道德品质挂钩。

4.5 社区戒毒缺乏专业戒毒人员指导

在社区戒毒工作中,社区戒毒缺乏相关的开展社区戒毒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大多是禁毒志愿者、社区居委会的临时人员。社区戒毒真正运行的很少,大多是一种摆设,为完成上级分派的任务,仅只是挂个名进行社区戒毒,没有专业戒毒人员参与社区戒毒工作。社区戒毒缺乏专业戒毒帮人员,碰到需专业指导戒毒人员及家属时就束手无策; 帮教联动机制不健全,更多的社区帮教人员都是兼职社区戒毒工作,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就不知道如何解决。社区戒毒帮教人员没有统一的明确编制和奖励机制,难以调动其积极性及保证队伍的稳定。

4.6 领导对社区戒毒工作不够重视,责任意识模糊领导对于社区戒毒的认识不到位,多数为应付检查做些表面工作。歧视问题在社会中普遍存在,而领导中的歧视观念尤为突出。因担心公开本辖区范围内吸毒人员情况会影响自己的政绩,而从个多方面加以阻碍,甚至隐瞒实情。还有的领导认为戒毒工作只是公安机关的事,对社区戒毒工作视而不见,消极懒散; 对社区戒毒康复中的各种难题不重视,没有认真解决和落实社区戒毒的经费问题,更谈不上就业安置问题。个别领导对戒毒康复不重视的态度使得社区戒毒流于形式,各种社区戒毒工作计划也只限于报告中,多数工作计划因得不到支持而流产。

4.7 边疆地区条件艰苦,社区戒毒开展难上加难边疆地区的各项基础设施不健全,缺乏戒毒的技术、设备、专业人员。很多偏远地区由于交通不便,不利于社区戒毒工作的经验交流,得不到外界的帮助。边疆地区毒品知识的普及率低,民众难以接受戒毒人员和自己一同生活,使得社区戒毒工作障碍重。

4.8 吸毒人易地脱管状态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流动人口增多,暂居城市者也相应增加,形成“外来吸毒人群”的新概念。更加显示出对社区戒毒人群的管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现实问题。社区戒毒缺乏强制性手段,戒毒人员经常不辞而别,难以实施动态监管机制,经常导致社区工作处于半途而废的状态。

5 对策与建议

社区戒毒随然困难重重,但任重道远,是一个绕不过的现实社会问题。我们的思维观念不应只放在戒毒措施本身的客观条件上。如果没有积极主动的社会服务意识,不去按正确的思路发展,一切外部条件都是枉然。如果主观上积极努力去实现工作目标,就会克服外界的种种困难最终达到想要的结果。戒毒亦是如此,我们要戒毒者彻底改变思想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追求美好的生活,通过积极主动寻求多种途径解决自身生理上、心理上的毒瘾问题。社区作为生活的基点,在戒毒康复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社区应从戒毒康复人员出发,改变固化的管理方式,为戒毒康复者服务,提高社区戒毒康复意识,通过社区培训增强其生存技能,激发其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5.1 狠抓戒毒人员的思想,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

社区戒毒人员思想工作问题首要面对的是工作人员的培养,培养的方向主要是针对社区戒毒帮教人员对于吸毒人员正确思想意识的培养。进行社区戒毒人员针对心理辅导设置编制,纳入当地政府财政开支预算。在经费允许的情况下组织戒毒人员到风景秀丽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感受生命的美好,灌输他们生活的意义价值,从内心深处激发他们创造美好生活的信念,激励他们自我努力走出人生困境。把社区戒毒人员集中起来,经常邀约事业有成的戒毒成功者对他们进行思想灌输教育,为他们树立成功的榜样。为吸毒人员提供解决经济问题和灌输生活理念为重点,推进戒毒人员寻求美好生活的愿景,促使戒毒人员发自内心主动戒毒不断改善生活质量。达到吸毒人员戒除毒瘾过上有尊严有质量的生活。组织各种文化娱乐活动,比如书法、绘画、歌咏或各种职业技能比赛,比赛尽可能使每个人参与其中,让他们不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成就感挖掘自身潜力,为戒毒和进入社会磨练自己的意志力和提升自己的自信。鼓励他们寻找精神寄托,自己积极努力加深自己和家人朋友的感情,勇敢寻求自己的爱情,学会自爱和爱别人,不要自己把自己当做一个病人或弱势群体。适当利用同伴教育,适时邀请同龄人加入社区戒毒行列,尝试使戒毒人员融入同伴生活。不断让戒毒人员找到生活的信心,进而主动投入戒毒艰苦历程中。

5.2 拓宽资金来源,解决社区戒毒经费问题

戒毒所需经费可以和戒毒人员在社区活动结合起来,借助财政支出,社会捐赠和公益基金等资金来源,组织自己生产,形成产销结合的产业链。既解决了社区资金问题又为戒毒人员进入社会奠定一定的基础。建立社区戒毒资金来源使用监督管理机制,培养资金使用指导人员。鼓励大企业、公益基金、社会团体对社区戒毒进行捐助,可以针对企业所需人才对戒毒人员进行培训与之签订就业协议,戒毒成功后直接进入企业做力所能及的工作。地方财政对社区戒毒加大支持力度,完善社区戒毒各种相关设备。不管是戒毒中还是戒毒之后融入社会,经济问题始终伴随着吸毒人员的生活。因而教会他们一些生活技能和学会自我潜力的开发对他们受益匪浅。各方社区戒毒相关人员和组织应大力支持他们自主创业,为他们创造相关创业和进行创业咨询的条件,积极鼓励社区戒毒人员自主创业。特别是对具有一技之长,有自主创业条件和能力的社区戒毒人员,要鼓励他们创立诸如阳光工程、小作坊、小企业、小饭店、小商店等实体,实现自主创业。对于社区戒毒人员进行的创业给予一定的政策、税收优惠。对于缺少资金的,政府可给予一定数额的小额担保贷款。根据社区戒毒人员的家庭情况,鼓励其主动寻求家庭成员的帮助; 对于家庭情况较差的社区戒毒人员,政府可以对其集中安置、就业,增设公益岗位或在社区建立小工厂吸纳并接受社区戒毒人员安置就业。

5.3 建立社区戒毒帮教人员培训中心,完善考核和监督机制

鉴于戒毒队伍管理帮教人员的缺乏,使得社区戒毒进展缓慢。社区戒毒工作需要社区戒毒负责人和专业人员的推动下才能使之走上正轨。能够吸引大批有能力的人员加入社区戒毒就需要做好人员的培训和相关奖励、考核、监督等一系列体系建设。建立专业戒毒人员培训中心,组织培养专业社区戒毒人员,提高工作人员知识技能水平和心理辅导能力。社形成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双重考核与监督机制,形成统一、高效、便利的社区戒毒工作体系。

5.4 各部门间应加强联动机制,充分整合资源

虽然社区戒毒工作由政府部门负责,但在实际的社区戒毒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却发现了不少问题。民政、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司法、公安各负其责,工作中缺少联动机制,未能形成工作合力。俗话说: “全都管,相当于全不管。”社区戒毒一般是由社区戒毒专职人员、社区医生、社区民警、社会工作者、禁毒志愿者和戒毒人员的监护人或家庭成员及其所在单位的代表共同组成。加强各方联动的合力,调动参与社区戒毒各部门之间分工合作的热情,有利于调动各方资源,提高戒毒效率。在此过程中需要明确各方职责,在具体过程之中集中各部门负责人详细商讨工作中的各个细节和衔接,充分发掘各部门资源,形成资源互补。加大联合宣传,努力争取各个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公益基金等支援,为社区戒毒提供所需帮助。

5.5 确立“非处罚”思想

社区戒毒工作一直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只有戒毒人员自愿接受并签订《社区戒毒协议》,戒毒机构才能对其进行社区戒毒。在戒毒过程中并未对戒毒人员的人身自由和活动场所进行严格的限制,戒毒人员的人身自由不需严格控制,仍然可以享受正常人的生活,像以往一样学习和工作只是需要认真遵守《社区戒毒协议》的有关规定,定期接受尿检。因此社区戒毒本身并不是对吸毒人员的一种处罚措施,戒毒机构在日常戒毒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为戒毒人员营造一个“平等、尊重”的戒毒氛围,在工作中积极确立一种非处罚的思想。

6 总结

社区戒毒工作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件利国利民的新鲜事物,同时又是一项人性化管理、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的神圣工作,它牵涉到相关家庭的和谐、社会的平安,是创新规范戒毒工作模式,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一项重大举措。只有警钟长鸣,才能有效遏制社区戒毒人员的复吸率、实现社区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目标。只有通过进一步深化认识,加大政府重视力度,扩宽资金来源渠道,落实安置就业,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社区居民法律意识,加大配合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措施落实,严格职责任务,充分整合资源,培养专业人才,建立帮教队伍,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认真落实国家关于社区戒毒的政策,才能有效推进我国的社区戒毒事业的开展,才能实现社区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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