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某县毒品犯罪情况的调研报告
自2012年1月至2014年6月,YY县检察院已受理涉毒类案件36件54人。而在2010年至2011年两年时间内,仅受理审查涉毒类案件5件8人,涉毒类犯罪明显增长。
一、YY 县涉毒类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涉案人员层级明显、关系复杂,特别是外地人员所占比例较大该县涉毒类案件的涉案人员因其购买冰毒的价格、渠道不同,形成明显的层级划分,并且在一起案件中,多名犯罪嫌疑人之间往往因互相容留吸毒和交叉购买毒品而呈现相互交叉的复杂关系,使案件的侦破难度进一步增大。该县检察机关在办理崔某某等人涉嫌贩卖毒品一案时,查明犯罪嫌疑人崔浩某某单独或伙同江某从李某某、黄某某、江某某处购买冰毒,后贩卖给周某、申某、吴某,犯罪嫌疑人吴某又在其租住处多次容留崔某某、包某等人吸食冰毒,关系交叉复杂,增加了侦破难度。据统计,涉案人员中外地人员占有较大比例,近3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的54名犯罪嫌疑人中,外地人员18名,占33.3%,涉案人员多为临沂、莱芜、潍坊等周边县市人员。作为贩卖毒品的上线,外地人员的涉案毒品数量一般较多,如陈某某、魏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中,二人多次从上海、四川等地进货,其中从四川一次进1000g,被公安机关缴获900余克。
(二)毒品交易的方式更加隐蔽、方法更为多变,特别是代购代买较多
随着吸食毒品人员的增加,吸食地点也从偏僻的郊外延伸到县城宾馆、网吧甚至犯罪嫌疑人家中。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为吸食毒品避人耳目,开车拉着杨某甲、杨某乙前往石桥镇圣佛山上,容留他人在车上一起吸食毒品;更有甚者,像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为庆祝自己生日,其在友和大酒店开房间容留白某、白某某、苗某某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以此来庆生;此外杨某甲还多次容留郑某某、陈某某、杨某乙等人在其东北麻村的租住处容留吸食冰毒。由于毒品交易的违法性和隐蔽,大部分毒品卖家会排斥与陌生人的直接见面交易,毒品交易中买家会委托与自己相熟的人向与被委托人相熟的毒品贩卖者进行代购代买,故毒品交易多发生在熟人之间,尤其是“毒友”之间,且交易地点和时间更加具有不确定性,增加了案件侦破的难度。在江某某贩卖毒品一案中,江某某通过周某、冷某某、王某某等人卖给齐某某、徐某某等人冰毒多次,且交易时间多在晚上9点以后,并且交易地点多变。
(三)涉案人员多为中低学历的无业青年,年龄分布集中从该县检察机关近几年办理的该类案件来看,涉案人员年龄呈现年轻化的趋势,30岁以下的初中级学历人员占有较大比例,占51.7%,且该类人员多系无业人员,比例达70%。犯罪嫌疑人臧某某系90后女孩,自从2007年从YY县职教中心辍学后一直无业,后来结识了同龄的霰某、王某某等人并渐渐走上了贩毒吸毒的道路。由于涉案人员大多没有经济来源可供吸食毒品,“以贩养吸”成为涉案人员吸食毒品的主要途径。从所办案件来看绝大多数的犯罪分子本身也是吸毒成瘾者,由于难以有充足的经济来源支持昂贵的毒品供应,所以他们在自己吸食的同时,也通过贩卖赚取中间差价,换取一定经济来源,使吸毒者与贩毒相互刺激、恶性循环。
(四)涉毒类犯罪增长迅速
2010年-2014年,从该县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的涉毒类案件统计情况分析看,这应该是一种爆发式的增长。如下图:
2010年-2014年,该县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41件62人,其中2010年5件8人,2011年0件0人,2012年23件34人,2013年6件13人。2014年上半年7件人。从中分析可以看出毒品犯罪案件依然不断出现,2012年案件更是呈现爆发式的增长。
二、YY县涉毒类犯罪增长的原因
(一)利益的驱动,以贩养吸,致使贩卖毒品案件激增毒品犯罪可以说是“一本万利”,巨大的经济利益是驱使犯罪分子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走上贩卖毒品道路的主要诱因。如该县检察机关办理的孙某某贩卖毒品一案中,孙某某在利益的驱使下以每克360元的价格从武汉一男子手中购买冰毒200克,后以每克400-800元的价格将购买的冰毒卖到该县以及张店、莱芜等地。在这种高额回报的诱惑下,好逸恶劳、急功近利的一些人把走私、运输、贩卖毒品作为发家致富的捷径,明知违法却不惜铤而走险。
(二)低学历及无业社会青年缺乏良好的教育、稳定的经济来源和高尚的精神追求,极易诱发相关犯罪
该县检察机关受理的贩卖毒品案件涉案人员大部分为低学历及无业社会青年,由于缺乏良好的教育和稳定的经济来源,极易在贩卖毒品几倍甚至十几倍暴利的诱惑下走入歧途。加之不少下层无业青年在吸毒成瘾后无经济条件可继续挥霍吸食,极易转向“以贩养吸”,促进了贩卖毒品犯罪的急剧增长。而且越来越多的现代人缺乏精神追求和正确的娱乐休闲方式,生活空虚,怀着猎奇心和虚荣心,以吸食毒品为荣,从沾染毒品到吸食毒品无法自拔,甚至将毒品作为自己的精神寄托,这也导致了涉毒类犯罪的增加。例如年仅19周岁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看到很多同龄社会青年吸食毒品,然后怀着对吸食毒品的虚荣心和猎奇心走上吸食毒品、贩卖毒品的道路,而无法自拔。
(三)毒品犯罪隐蔽性强,侦查难度大,致使毒品来源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
与其他刑事案件相比,毒品犯罪具有具有隐蔽性强、无案发现场、风险小、不易打击等特点,使得案件侦查难度加大。而且目前毒品犯罪多跨区、跨省进行,各地的打击活动缺少统一指挥和配合,对上游毒品犯罪追查欠缺力度,使得犯罪的源头和中间环节未得到有效的控制。实践中该县查处的毒品犯罪分子不仅反侦查意识普遍较强, 而且大多数涉案人为贩卖毒品的中间环节,对毒品上线知情较少,查清案情难度大,破案困难,取证困难直接影响了打击毒品犯罪的成效。从近几年该县检察机关所办理的毒品案件来看,犯罪嫌疑人多是从临沂、四川、武汉、上海等“上家”手中购买后,再零星贩卖到yy县、莱芜等周边的区县。由于从外省外地到山东内地的这条贩毒通道一致未得到有效的遏制,使得近几年yy 县毒品犯罪久禁不绝。
三、涉毒类犯罪的预防与打击
第一,加大对涉毒类犯罪的预防宣传力度,让更多人以更加直接的方式了解其危害性。把毒品预防教育作为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由禁毒部门牵头、宣传部门协助、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全民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体系,推进禁毒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农村、进场所,坚持禁毒专题宣传教育与经常性宣传教育相结合,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教育群众远离毒品,让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牢固树立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意识,倡树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健康向上的娱乐休闲方式。
第二,创造就业机会,维护社会稳定,加大对无业社会青年的
帮扶以及对轻刑犯的矫正。要更加注重劳动就业市场的建立和完善,首先要拓宽就业渠道,扶持更多具有地域特色和优势产业的公司企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其次健全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机制,让更多的无业青年拥有一技之长和稳定的工作、稳定的生活。让无业社会青年和刑满释放的轻刑犯更容易地获取就业机会和稳定的经济来源,真正融入到正常的社会团体和社会交际之中。
第三,创新社会治安管理,健全完善毒品犯罪预防机制。首先要实施有效的社区管理预防。对在辖区内的酒店、宾馆、网吧以及涉毒类犯罪多发地点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并加大对在其中进行毒品交易或容留吸毒的营业场所的惩罚力度。其次要控制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的再犯罪预防,涉毒案件犯罪分子刑事拘留羁押在看守所期间以及在监狱服刑期间,注意对其进行帮扶教育,进行有效的社会改造,防止羁押结束后涉毒类案件的复发。第四,加大打击力度,遏制涉毒类犯罪的发展势头。政法委要牵头组织,公安机关要加大查办力度,从毒品源头到贩卖渠道进行全程打击;检察机关要认真研究毒品犯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坚持快捕快诉,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审判机关要对被告人判处刑罚的同时,加大罚金、没收财产等附加刑的适用力度,严厉惩治毒品犯罪,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