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禁毒工作社会化再一次认识
公安机关禁毒工作在发展禁毒工作专业化的过程中发现,仅靠公安机关打击毒品犯罪是不能从根本上遏制毒品对社会的危害,也达不到禁绝毒品的目的。而应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充分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全民皆兵时,才能对毒品犯罪形成有效打击。因此,禁毒工作社会化是深度认识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规律和禁毒工作的特殊性决定的。
(一) 禁毒工作社会化的主要目标
禁毒工作社会化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为依据,不断适应国内外禁毒工作形势的发展变化,坚持综合治理,把禁毒作为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用科学的方法和人性化的手段开展禁毒工作,全面落实禁毒斗争的各项措施,巩固和扩大治理毒品问题的成果,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国梦奠定坚实的基础。禁毒工作社会化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四禁并举(禁种、禁制、禁贩、禁吸) 、标本兼治的禁毒工作方针,努力实现以下目标:其一,健全禁毒工作体制机制。全面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禁毒工作社会化格局,乡镇(街道)的禁毒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县级社会化禁毒工作办公室全面建立,以禁毒专干为主、禁毒社工为辅、志愿者队伍广泛参加的禁毒工作队伍基本建立。其二,提高全民禁毒意识。禁毒预防教育普及率和覆盖面不断扩大,实现在校学生“零染毒”,进一步减少新滋生吸毒人员。其三,增强禁毒执法效能。解决传统毒品问题,遏制合成毒品蔓延,通过有效措施缓解毒情形势。其四,加强禁毒管控能力。全面建成以强制隔离戒毒为主导、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为辅助、自愿戒毒和维持治疗为补充的戒毒医疗康复体系,进一步提高戒毒康复效能; 全面建立涉毒人员动态管控体系。
(二) 禁毒工作社会化的特点
1.长期性。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全、民族兴衰和社会稳定的高度,长期、持久地开展禁毒社会化工作。2.广泛性。要大力向人民群众宣传毒情形势,宣传毒品的社会危害,既要让群众了解鸦片、海洛因等传统毒品的危害,也要加大冰毒”等新型毒品的宣传力度; 要大力宣传禁毒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模范人物。3.多样性。运用多种媒体进行禁毒宣传教育,有报刊、文章、广播有声音、网络有报道,要充分利用橱窗、墙报、文艺演出、手机短信、公益广告等载体开展禁毒宣传工作。4.通俗性。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不断推出新颖的禁毒社会工作的方法及内容,不断深化禁毒的效果。5.层次性。对不同的对象选用不同的工作方法及内容,注意层次性。6.实效性。要根据不同的地点及人员严格制定禁毒社会化工作的方法,以达以预期效果。
(三) 禁毒工作社会化的意义
目前,海洛因问题尚未解决,合成毒品又汹涌而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突出、毒品外部渗透加剧及涉毒问题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一大乱源等问题,禁毒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因此,必须深刻认识到禁毒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抓好禁毒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合力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全力构筑广泛牢固的禁毒人民防线。1.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是积极应对毒情变化的创新之举。当前,国际国内毒品蔓延形势出现了一系列新的变化。从全球看,毒品的产量居高下,毒品的来源、种类、滥用人数持续增多,国际贩毒集团与恐怖组织、黑恶势力相互渗透,毒品问题已演变成影响政治、经济、外交、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复杂的社会问题。从国内看,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转型时期,毒品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危害将诱发更多的社会矛盾,如果不有效遏制,社会管理难度将不断加大。这就要求我们要主动应对国内外毒情变化,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禁毒工作社会化的新路子,努力构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新格局,推动禁毒工作迈上新的台阶。2.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新时期中要实现预期目标,就必须有祥和安定的社会环境。毒品危害极大,既耗费大量的社会财富,危害身体健康,更重要的是毒品诱发诸多犯罪,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破坏社会和谐稳定。要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就一定要站在政治稳定、经济发展、保障民生、增进和谐的高度,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保障。3.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是构建美丽中国的现实需要。禁毒工作牵涉千家万户,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吸毒人员不断增加,毒品问题日益严重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诱因。因此,毒品问题不是简单的治安问题、刑事犯罪问题,而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的重大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全面加强对吸毒人员这一特殊群体的管控与转化,是挽救涉毒家庭、稳定社会构成细胞的必然要求,也是有效减少社会乱源、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美丽中国的现实需要。
(四) 禁毒工作社会化的理论基础
1.社会学理论。要借鉴与总结国内外关于社会问题、越轨现象的研究,结合同伴教育,有效开展家庭禁毒预防; 在文化与亚文化理论背景下,着力研究不同年龄段吸毒群体亚文化理论产生的原因及现状等问题,充分认识与吸毒者个人关系最密切的群体及其对吸毒者行为、态度的影响,高度重视家庭、同伴、好友等群体正面功能与负面影响;在社会控制理论指导下,采取适当的引导与控制措施,重构吸毒者与家庭、组织、社会的正常关系,充分发挥各种组织的监督与防控功能,将个人吸毒及复吸的可能性降到最低限度。2.社会工作理论、心理学理论。加强社会工作理论、心理学理论在家庭戒毒领域的研究与应用,着重戒毒人员心理矫治。其一,通用过程的理论模式。在分析毒品吸食原因与寻求戒毒社会支持支援系统时,都可以运用通用过程模式进行分析与操作。3.心理社会治疗模式。从这个视角出发,社会工作首先要辨识和评估预防对象与吸毒者有关“心理”方面的情况( 如人格、应对压力的策略、智能水平和自我功能);然后要了解其社会状况和处境( 如不幸家史、同辈关系状况和社会参与等) 对滥用毒品问题的影响。所以,这个方法也被看做是一种“生理一心理一社会”视角的工作原则。4.危机介入应对模式。围绕吸毒人员在戒毒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生理、心理危机,采用多种介入技巧,及时处理,针对限定的目标开展调适和治疗工作,在有限的时间内快速、有效地帮助戒毒者摆脱危机、输入希望、恢复自尊及培养自主能力等。5.行为治疗模式。对于烟、酒、毒品成瘾严重,行为异常等特点,分别以经典条件作用理论、操作性条件作用理论等社会学习理论,采用系统脱敏、满灌疗法(又称快速脱敏法) 、厌恶疗法、模仿等进行放松与治疗。其特点是注重预防对象行为评估,关注预防对象行为修正,侧重修正行为效果的评估。6.人本治疗模式。在禁毒预防中强调人的主体性,尊重人的价值,推崇人的自我实现;强调人性本善、潜能无限与自我完善。这对预防对象与戒断人员提高认识与增强信心,是大有裨益的。
二、禁毒工作社会化的困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中国政府禁毒的态度明确,动员和领导全国人民同毒品违法犯罪进行坚决的斗争,加强禁毒工作领导,健全禁毒法规,完善禁毒措施,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而目前由于毒品的双重性及社会的综合原因,均影响着禁毒工作社会化的开展。
(一) 毒品的双重性
毒品,国际社会的界定称之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对基管理和控制很难,如果在合法范围用得适量,它对人类的健康具有很高的药用价值,它属于医药,但服食后极易上瘾,一旦成瘾,就会损害人的健康,破坏社会安定。所以如果滥用或者非法使用达到成瘾的地步的时候,其就产生极大的负,成为对人的毒物、社会的毒瘤。一方面,既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具有药用价值,作为药品就必须保留住它,并允许它合法存在,从而形成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具有与人类社会共进退的局面;即为了医疗人类疾病的需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就不可能被消灭掉;另一方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滥用易使人们染上毒瘾,并对人类带来巨大的损失,给社会安定带来严重的危害,所以人们便千方百计地要消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并为此而进一步要消除掉制造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有关原植物及化学前体。两者结合就出现了悖论:为了医疗事业必须保留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为了根治毒害又必须消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面对社会高速发展,人类需求呈多元化发展的时候,如解决由毒品双重性所带来的问题,是国际社会正在探索的重大领域。由此,也给目前禁毒工作社会化带来现实与法律上的困难。同时打击毒品犯罪中所表现出来原因复杂、成分复杂、用毒复杂、文化复杂、多元复杂等方面也为开展禁毒工作社会化带来困难。
(二) 社会的复杂性
家庭结构及质量与青少年吸毒有密切关系。加之政治腐败、不良社会文化和道德规范、负向风俗习惯以及不良传统等也对毒品问题的扩大和加深有很大的影响。社会是一个广泛联系的系统,作为其社会发展中的禁毒问题来说也是一个系统。在供应方面,加大打击、消灭毒品违法犯罪时,又随之会产生毒品违法犯罪;在需要方面,加大消除吸毒因素之时,也滋生了新的吸毒因素;司法实践中,仅依靠禁毒法规的严格执行,而缺少其他法规的制定、执行与遵守,这同样影响了系统的功能最大化,反之还会出现系统内的恶性循环,不仅影响到毒品问题的治理,还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由此社会环境的复杂综合性也成为制约禁毒工作社会化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禁毒工作社会化的建设之思考
作为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和长期战略任务的禁毒工作,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禁毒工作又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工作,在实际中难免出现一些或不足之处,从而阻碍着禁毒工作社会化的开展。对当前禁毒工作社会化的发展提出思考。
(一) 《禁毒法》是开展禁毒工作的法律依据和指南,完善社会的法律监督体系
《禁毒法》是开展禁毒工作的法律依据和指南。始终围绕学习宣传贯彻《禁毒法》这个中心开展工作,通过组织学习,宣传动员人民群众自觉抵制毒品和揭露打击毒品犯罪的能力;同时减低毒品违法犯罪行动在社区、家庭、场所、单位、学校的发生。现在我国的禁毒法律、法规已经基本完善,但不足之处是法律约束的范围、重点,主要局限在“贩毒、吸毒、制毒”的当事人,而对于单位、社区、家庭涉毒失控的约束力,尚处于空白。因此,社会性的禁毒防范力量发挥作用有限,有必要加大单位、社区、家庭禁毒法律的约束力。
(二) 突出禁毒工作社会化这条主线
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进一步组织动员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是有效预防毒品犯罪的治本之策。突出这条主线,禁毒工作社会化的面更广,禁毒工作社会化的程度也更高。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为禁毒事业添砖加瓦,建功立业。
(三) 构建社会化的禁毒预防网络体系。禁绝毒品是全社会的责任,建立乡镇、街道、社区及社会的组织平台,建“单位、社区、家庭”一体化的禁毒网络,提升人民群众在社会化禁毒中的参与度,激发放大禁绝毒品的正能量。
(四) 构建社会化特殊群体的救助体系。贩毒、吸毒、制毒的不法分子,在受到法律制裁和强制隔离戒毒处理之后的一段时期内,多数变成低收入的弱势群体,他们受到家庭、亲友和社会的歧视,就业难、婚姻难、收入低,生存困难很大。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对这部分群体生活上的解困、就业上的帮助、思想上的教育、政治上的关心,要从法律、制度、政策上建立完善的保障体系,加以规范。真正使涉毒人员体会到社会制度优越性的温暖,使他们增强追求新生活的信心。这样就会使隐性的社会矛盾得到最大限度的化解,使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转化为有利因素,消极的群体社会势力,转化为促进社会发展的积极力量。
综上,毒品问题是社会性问题,禁毒工作是社会性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禁毒人民战争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各个部门、各个行业的职能作用,大力扶持发展禁毒协会、禁毒志愿者等群众性禁毒自治组织,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投入到禁毒工作中去,真正形成禁毒人民战争的格局。禁毒工作是一项社会化工程,长远的工程,任务艰巨,这项工作要靠全社会的力量投入,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禁毒之路。
文章转自《云南警官学院》2014年第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