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吸毒留违法记录 深圳拒绝积分入户
发布时间:2016-04-03 点击数:915
近日,深圳拒绝了一名人员的积分入户申请,而这也是少有的因曾经吸毒并在警方留有违法记录,而遭到当地人社局拒绝的案例。
据悉,深圳为了确保如何入户人员的素质,对积分入户做了多方面的规定,其中一条就是有着违法犯罪记录的人不得如何,而改名人员曾经吸毒并被拘留过,确实是不符合相关规定。在2012年7月4日的时候,一名叫王欣的人员通过当地的一家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代理申请积分入户,但在深圳市警方核对其案底记录时,竟然发现其曾经有违法犯罪的记录。于是在同年的10月中旬,做出了不予批准的决定。但谁知进入11月份后,王欣竟然提起了行政诉讼,并由其户口所在地辽宁抚顺市公安局南花园派出所出具的一份《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也正是因为这份为犯罪记录证明,深圳市福冈区法院作出了撤销深圳市人社局在10月份做出的不予批准的规定。而后人社局积极同深圳市警方联系,并进一步调查得知,这名人员确实在2006年的时候因为吸毒案件,被做出拘留15天的规定。而这也确实是与积分入户的规定背道而驰的,尤其是在2007年的8月份,到2008年的2月份,还有人举报所该人员曾经被强制戒毒了半年。
于是人社局又专门派人到其户口所在地做进一步的核实,确认那份证明只不过是其在当地辖区内没有违反犯罪记录。但这并不能代表其在别的地方没有,于是辽宁省抚顺市又出具了一份相关证明,确定王欣确实存在这吸毒的违法记录。而后按照相关规定,深圳市人保局再次决定位置原来的决定,即拒绝带有违法犯罪记录的王欣在深圳市积分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