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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年审出新规,吸毒未戒将被拒

发布时间:2016-04-03 点击数:1691

武汉晚报10月22日报道:本市居民余先生有一辆私家车,经常要开车出行办事,驾照期限将至,上周他来到当地车管所申请驾照年审的时候。被车管所拒绝为其办理验审程序,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问题出现在余某曾经有过吸毒史,在2009年余某认识 了一帮喜欢玩乐的朋友,经常与他们一起出入娱乐场所。时间一长,就染上了不少不良嗜好,吸毒就是其中一项吸食麻果。开始余某也知道吸毒不好,在朋友们玩毒品的时候尽量回避,但这样大家都会觉的余某看不起他们吸毒。近墨者黑,终于在一次酒醉后,余某成了一名瘾君子。之后一段时间,余某因为吸毒导致身体不好,工作也没以前的精神。在家人一再劝告抵制下,他也反复戒毒几次,直到家人无奈下将他举报到公安机关后,他才痛下决心断绝了跟那些吸毒朋友的来往,成功戒掉了吸食麻果。


就因为曾经吸过毒留过案底,车管所的电脑会显示其个人状态为“吸毒成瘾未戒”,车管所为此才拒绝为余某办理年 审。在记者采访了车管所工作人员,他们答复说:这是公安部最近下发《关于加强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管理的通知》中,为杜绝“毒驾”而实施的新规定。自9月起,交警部门的驾驶人数据库与禁毒部门的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数据库关联,实现自动比对功能,可及时交换数据信息。而驾驶证管理模块加入核查吸毒人员比对模块后,凡有吸毒记录的人员在申领驾驶证时该系统会自动弹出其吸毒记录。内容是驾照申请人姓名、吸毒查获时间、查获地点、查获单位等信息。


车管所的工作人员继续介绍到:在受理驾驶证申领业务时,系统一旦弹出申请的人此前的吸毒成瘾未戒除的信息,车管部门将不再为其受理申请。但像余先生这样已经戒毒成功的人员,可以向交警部门提出异议,新规定是对发现3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但不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的,交警部门将会同禁毒部门进行核查后,根据核实结果作出相应的处理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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